我們為什么寫作散文
獵獵寒風中,忽然有朋友打電話來,說她寫了一篇文章,其中寫到了我的一些事情,請我諒解。我當時就笑了,對她說寫什么和怎么寫那都是你自己的事情,根本用不著跟我多說什么。對于一個寫作的人來說,誰也無法真正幫助你寫什么,當然也無法真正干涉你寫什么。至于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如果是有意義的,那這種意義就不再是我個人的了,應該屬于全人類,只要不提我的真名實姓,完全可以資源共享嘛。然而她還是很忐忑,說是以前曾有過教訓,因為一篇文章取材于身邊人的事,結果鬧得很尷尬。我不免有些憤憤起來,沖著她說,寫作并不是一件討好賣乖的事情,如果總怕得罪這個得罪那個,那你為什么還要寫作呢?

想想我們最初的喜歡寫作,完全是一種心理上的愉悅和滿足。覺得寫得好,就會有人喜歡,就會活得有價值,就會很滿足很有成就感。在我個人那漫長而枯燥的學生生涯中,回想起來,好像也只有寫作才是體現自己生命價值的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才能讓我活出一種自信。每當老師在課堂上滿含深情地讀著你的作文時,那種感覺實在是好極了,真有一種傲視群雄大濟蒼生的得意。這大約就是我們喜歡寫作最初的起因吧,正如馬爾克斯所說,我寫作只是為了讓周圍的人更加喜歡我。外國人說起話來總是這么實在,似乎沒有一點虛頭巴腦的東西,直指事情的本質。走上社會參加工作以后,寫作似乎就變得不那么單純可愛了,因為你在融入社會的同時,就面臨著一個寫什么和怎么寫的問題。于是,為了在職場中證明自己的能力,你必需要按上級領導的要求去寫;為了滿足社會的潮流風向,你必需要追逐時尚去寫;而為了賺錢養家,你必需要緊跟市場看著行情去寫;而為了博取虛名浮利,你甚至要東挪西偷巧言令色去寫。當寫作從一種單純的自我滿足而變成一種謀生手段時,那種最初的心靈愉悅確實離我們是越來越遠了。當寫作異化為“心為形役”的工具時,我們還能夠忠實于自己的內心感受嗎?
就這樣不知不覺中我已經寫了很久,也發表了不少,獲得了一些十分有限的所謂聲譽。于是便自以為自己很成功,很有成就。似乎在喧囂的紅塵中折射出一絲亮光,足以照亮自己那淺薄而得意的笑容。然而突然有一天回過頭來檢視一下,卻發現有價值的文字并不多,可以說乏善可陳,這些文字或曲筆迎合,或追風逐浪,或言不由衷,或拙劣模仿,就像是一堆堆擺放在街頭的贗品,卻包裝著五光十色的華麗標簽,在浮華的世間裸露著無法掩飾的蒼白。再看看時下流行的一些文學雜志,其墮落的`趨勢似乎也是勢不可擋的,大多文字都變得日益瑣碎和低俗,或獵奇逐艷,或淺薄直白,有些東西似乎只是為當下提供一個浮世繪,連《清明上河圖》般的清晰都做不到,或者就像照相機一樣呈現出一些當下生活的影像,連基本敘事功力都沒有,更遑論其中的深意與內涵,這也難怪讀者對當下的文學的關注度和信任力越來越低。難道這就是我們要追求和達到的高度?如此,我們還需要堅持什么?那種博大縱深穿透世事直擊心靈讓我們感動莫名的文字似乎已成為遙遠年代的絕響。當所有的文字都變成一種討乖弄巧趨炎附勢的工具和塵世生活中一道無足輕重的快餐調料時,那種古老的執著與堅守還有何意義?當寫作被太多的功利和喧囂所左右所擺弄時,寫作的真正意義又在哪里呢?
寫作到底是個什么玩藝兒呢?在不同的人眼里,實在有不同的解釋。追名逐利者自然會把寫作當作一種炫耀手段,一種抬高身價的法碼,每發表一篇東西都要忍不住喧嚷一番,唯恐天下人不知,其得意之狀溢于言表,一天到晚神五神六的跟上了天似的,其實大多不過是一種心造的幻影罷了。老實說這樣的心態我也曾有過,然而興奮過一陣子之后,卻發現這世界仍然是那么平靜,根本沒有幾個人讀過你寫的那些東西。而在另一些人看來,寫作本身就是沒有什么意義的,只不過是一種活著的方式而已。誠如吾家杜甫所言:“寬心應是酒,譴興莫過詩。”反正不這樣活就得那樣活,總得有個愛好啥的。就像史鐵生說的,人活著總得有那么個事情做做,不能天天坐吃等死,至于寫作的意義,至多不過是一種心靈的自適與安慰而已。至于別人從中讀到了什么,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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