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賞忠厚之至論》賞析
《刑賞忠厚之至論》是蘇軾寫的酬謝書,因為得到歐陽修和梅堯臣的賞識,得以躋身仕途,而后參加在禮部歐陽修列席的宴飲,向歐、梅二位表現酬謝之情,感念知遇之恩。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刑賞忠厚之至論》賞析,一起來看一下吧。
【原文】
刑賞忠厚之至論
作者:蘇軾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吁俞之聲,歡休慘戚,見于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岳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圯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圣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嗚呼,盡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之以爵祿,是賞之道行于爵祿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于刀鋸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于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于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注釋】
⑴吁俞:吁,疑怪聲;俞,應詞也。
⑵歡休:和善也。
⑶慘戚:悲哀也。
⑷呂侯:人名,一作甫侯,周穆王之臣,為司寇。周穆王用其言論作刑法。
⑸祥刑:刑而謂之祥者,即刑期無刑之意,故其祥莫大焉。
⑹賞疑從與:言與賞而疑,則寧可與之。
⑺罰疑從去:言當罰而疑,則寧可去之。
⑻士:獄官也。
⑼四岳:唐堯之臣,羲和之四子也,分掌四方之諸侯。一說為一人名。
⑽鯀:傳說大禹之父,四兇之一。
⑾方命:逆名也。
⑿圯族:猶言敗類也。
⒀忍人:謂性情狠戾之人也。
⒁祉:猶喜也。
⒂遄:速也。
⒃沮:止也。
【譯文】
堯、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時候,他們是多么的深愛人民、關切人民,又用君子長者的態度來對待天下人。有人做了一件好事,獎賞他之余,又用歌曲贊美他,為他有一個好開始而高興,并勉勵他堅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處罰他之余,又哀憐同情他,希望他拋棄過去而開展一個新生活。同意和不同意的聲音,歡喜和憂傷的感情,在虞、夏、商、周的政治文獻里都可見到。
成王、康王死后,穆王繼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開始衰落。但是,周穆王還是吩咐臣子呂侯,告誡他謹慎地使用刑法。他的說話憂愁卻不悲傷,威嚴卻不憤怒,慈愛而能決斷,有哀憐無罪者的好心腸。因此,孔子把這篇《呂刑》選進《尚書》里。古書上說,“獎賞時如有可疑者應該照樣留在應賞之列,為的是推廣恩澤;處罰時遇有可疑者則從應罰之列除去,”為的是謹慎地使用刑法。
堯帝當政之時,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有一次要處死一個人,皋陶三次說當殺,堯帝卻一連三次說應當寬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執法堅決,而贊美帝堯用刑寬大。四岳建議:“鯀可以任用。”堯帝說“不可!鯀違抗命令,毀謗同族的人。”過后,他還是說“試用一下吧。”為什麼堯不聽從皋陶處死犯人的主張,卻聽從四岳任用鯀的建議呢?那么圣人的心意,從這里可以看出來了。
《尚書》說:“罪行有可疑時,寧可從輕處置;功勞有疑點,寧可從重獎賞。與其錯殺無辜的人,寧可犯執法失誤的過失。”唉!這句話完全表現出忠厚之意。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
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之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經》說:“君子如果高興,禍亂就會很快止息;君子如果憤怒,禍亂就會很快止息。”君子止息禍亂,難道有奇異的法術嗎?他不過是恰當適時地應喜則喜,應怒則怒,不偏離仁慈寬大的原則罷了。《春秋》的大義是,立法貴在嚴厲,責人貴在寬厚。根據它褒獎和貶責的大意來制定賞罰,這也是忠厚之至啊!
【賞析】
這是嘉佑二年(1057)作者應禮部試的試卷。主考官歐陽修以為它脫盡五代宋初以來的浮靡艱澀之風,十分賞識,曾說“讀軾書不覺汗出,快哉!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文章以忠厚立論,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賞以忠厚為本的范例,闡發了儒家的仁政思想。文章說理透徹,結構嚴謹,文辭簡練而平易曉暢。
考官梅圣對蘇軾的文章驚為天人,但對上文拿捏不準。在蘇軾拜見他時,梅問及堯和皋陶對話的出處。蘇軾笑答:“想當然耳。”(向后看,版本不同)實際上,上面典故出自《禮記》,發生在周公身上,蘇軾考試時候記到堯上了,但居然蒙過了老師梅圣,可見功力非凡。
宋代王安石執政后,立即對取士制度進行改革,廢止了考詩賦,而改用經義,以發表政治見解的時務策論作為考試的主要內容,以便選拔一些通經致用的人才,為變法服務。這種政論性文體稱為策論。策論大多要求考生就一些問題展開論述,即論證某項國家政策或對策的可行性與合理性,側重于考查考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什么是策論?策,就是冊,把問題寫在冊簡上,讓前來應舉的考生回答。但策還有更重要的意思,例如政策、策謀,對策等。策論也是國家向知識分子尋求關于某某問題之對策的一種形式。
宋嘉祐二年(1057),蘇軾參加禮部進士考試,其策論的題目是:《刑賞忠厚之至論》,這篇文章雖然是考卷,卻并非應付考試,也沒有刻意推測考官喜歡什么,思考的問題也相當深刻。一個看起來似乎很枯燥的題目,作者卻說得有聲有色,好像早就成竹在胸。完全沒有一般試卷的戰戰兢兢揣摩諂媚討好之相,就是在平常時刻,風清月白,靈思忽至所得之文,也不過如此。如果不說是策論,讀者是想不到它只是一紙試卷的。區區六百言,讀起來有青銅之音。
傳統中國是否像今日某些歷史學家們告訴我們的那樣,完全沒有任何思想自由可言?蘇軾的這篇策論,至今令我激動的依然是它自由思想的魅力。
此文曾經引發一個著名的典故,在文中,東坡寫道:“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主考官歐陽修曾就此事出處問蘇軾,蘇軾答云:“何須出處。”(向前看,版本不同)這種回答很令人想到當年陳寅恪先生“不尊奉”。尤其,歐陽修時代“載道”“言必有出處”乃是風氣,蘇東坡公然杜撰(本博主也搞不清楚了)了一個典故來為他的論點辯護,這是今天中國那些言必某某說的戰戰兢兢的知識分子根本無法相比的。
《刑賞忠厚之至論》這篇策論的題目只是規定文章的內容,并不規定你同意或者否定。僅僅是請你對此問題發表高見。而且這個問題不是一般的問題,是關于國家制度的問題。孟德斯鳩曾經著有《論法的精神》,上下兩大冊。《刑賞忠厚之至論》也是論法的精神,把“法”的兩個方面,寬容與界限,“仁可過,義不可過”說得那么清楚,不過是區區六百字。
年輕時就有“仁可過,義不可過”這種立場的蘇軾,成為古代中國最偉大的知識分子,成為知識分子的典范,對中國文明產生巨大的影響,顯然與科舉制度有關。同時,無數人才被科舉制度中良知泯滅的考官的個人專制所扼殺,也令科舉制度最終被取消。
擴展: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一字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世稱蘇東坡、蘇仙、坡仙,漢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祖籍河北欒城,北宋文學家、書法家、美食家、畫家,歷史治水名人。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參加殿試中乙科,賜進士及第,一說賜進士出身。嘉祐六年(1061年),應中制科入第三等,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宋神宗時曾在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后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并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于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宋孝宗時追謚“文忠”。
蘇軾是北宋中期文壇領袖,在詩、詞、文、書、畫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詩題材廣闊,清新豪健,善用夸張比喻,獨具風格,與黃庭堅并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與辛棄疾同是豪放派代表,并稱“蘇辛”;散文著述宏富,縱橫恣肆,豪放自如,與歐陽修并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善書法,為“宋四家”之一;擅長文人畫,尤擅墨竹、怪石、枯木等。
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瀟湘竹石圖》《枯木怪石圖》等。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蘇軾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出生于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蘇味道之后。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奮”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是很用功。蘇軾其名“軾”原意為車前的扶手,取其默默無聞卻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慶歷八年(1048年),蘇洵因父喪居家,閉戶讀書,把自己的學識品行教授給蘇軾與幼子蘇轍。
蘇軾生性放達,為人率真,深得道家風范。好交友、好美食,創造許多飲食精品,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進京應試
蘇軾像嘉祐元年(1056年),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蘇洵帶著二十一歲(農歷虛歲)的蘇軾、十九歲的蘇轍,自偏僻的西蜀地區,沿江東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進京應試。
名動京師
在歐陽修的一再稱贊下,蘇軾一時聲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會傳遍京師。當父子名動京師、正要大展身手時,突然傳來蘇軾、蘇轍的母親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隨父回鄉奔喪。
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守喪期滿。翌年二月,三蘇重返汴京。蘇軾授河南府福昌縣主簿,蘇洵試秘書省校書郎。
嘉祐六年(1061年),在歐陽修的推薦下,蘇軾兄弟參加名為“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的制科考試。九月,蘇軾的對策被評為第三等(一、二等虛設,第三等為實際上第一等),之前宋朝只有一個吳育中過這種制科的第三等,因此蘇軾中第三等被稱為“百年第一”。隨后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四年后還朝,任判登聞鼓院,又通過學士院的考試,任直史館。
治平三年(1066年),蘇洵病逝,蘇軾、蘇轍兄弟扶柩還鄉,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蘇軾還朝。此時,震動朝野的王安石變法開始。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歐陽修在內,因反對新法而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自請出京
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上書談論新法的弊病。王安石頗感憤怒,于是讓御史謝景在神宗面前陳說蘇軾的過失。蘇軾于是請求出京任職,被授為杭州通判。
熙寧七年(1074年)秋,蘇軾調往密州(山東諸城)任知州。
熙寧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黃河在曹村決口,使梁山泊泛濫,南清河水溢出故道,洪水匯聚在徐州城下,暴漲的洪水不時泄出,城墻即將被洪水沖毀,富有的百姓爭相出城躲避洪水,蘇軾說:“富民出城,全城百姓都會動搖,我和誰來守城?我在這里,洪水決不能沖毀城墻。”驅使富民重新回到城里。蘇軾到武衛營,呼喊士兵長官說:“河水即將沖毀城墻,事情危急,雖然你們是禁軍,但也請你們為我盡一點力。”士兵長官說:“太守尚且不躲避路上的洪水,我輩小人,應當效命。”帶領他的士兵們拿著畚箕鐵鍬出來,修筑東南長堤,頭起戲馬臺,尾連著城墻。雨日夜不停地下,城墻露出水面僅僅只有三版那么高。蘇軾搭建小草屋住在城墻上,路過自己家門也不進去,派官吏分別堵塞缺口以守護城墻,終于保全了徐州城。又請求征調明年夫役增筑徐州舊城,修建木質護岸,以防洪水再來。朝廷同意了他的請求。
主要影響
文學
詩作
蘇軾對社會的看法和對人生的思考都毫無掩飾地表現在其文學作品中,其中又以詩歌最為淋漓酣暢。在二千七百多首蘇詩中,干預社會現實和思考人生的題材十分突出。蘇軾對社會現實中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抱著“一肚皮不入時宜”的態度,始終把批判現實作為詩歌的重要主題。更可貴的是,蘇軾對社會的批判并未局限于新政,也未局限于眼前,他對封建社會中由來已久的弊政、陋習進行抨擊,體現出更深沉的批判意識。
蘇軾一生宦海浮沉,奔走四方,生活閱歷極為豐富。他善于從人生遭遇中總結經驗,也善于從客觀事物中見出規律。在他眼中,極平常的生活內容和自然景物都蘊含著深刻的道理,如《題西林壁》和《和子由澠池懷舊》兩詩。在這些詩中,自然現象已上升為哲理,人生的感受也已轉化為理性的反思。尤為難能可貴的是,詩中的哲理是通過生動、鮮明的藝術意象自然而然地表達出來,而不是經過邏輯推導或議論分析所得。這樣的詩歌既優美動人,又饒有趣味,是名副其實的理趣詩。“不識廬山真面目”和“雪泥鴻爪”一問世即流行為成語,說明蘇軾的理趣詩受到普遍喜愛。蘇詩中類似的作品還有很多,如《泗州僧伽塔》《飲湖上初晴后雨》《慈湖夾阻風》等。蘇軾極具靈心慧眼,所以到處都能發現妙理新意。深刻的人生思考使蘇軾對沉浮榮辱持有冷靜、曠達的'態度,這在蘇詩中有充分的體現。蘇軾在逆境中的詩篇當然含有痛苦、憤懣、消沉的一面,但蘇軾更多的詩則表現了對苦難的傲視和對痛苦的超越。
蘇軾學博才高,對詩歌藝術技巧的掌握達到了得心應手的純熟境界,并以翻新出奇的精神對待藝術規范,縱意所如,觸手成春。而且蘇詩的表現能力是驚人的,在蘇軾筆下幾乎沒有不能入詩的題材。
以“元祐”詩壇為代表的北宋后期是宋詩的鼎盛時期,蘇軾與王安石、黃庭堅、陳師道等人的創作將宋詩藝術推向了高峰。就風格個性的突出、鮮明而言,王、黃、陳三家也許比蘇軾詩更引人注目。然而論創作成就,則蘇軾無疑是北宋詩壇上第一大家。在題材的廣泛、形式的多樣和情思內蘊的深厚這幾個維度上,蘇詩都是出類拔萃的。更重要的是,蘇軾具有較強的藝術兼容性,他在理論上和創作中都不把某一種風格推到定于一尊的地位。這樣,蘇軾雖然在創造宋詩生新面貌的過程中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他基本上避免了宋詩尖新生硬和枯燥乏味這兩個主要缺點。所以蘇軾在總體成就上實現了對同時代詩人的超越,成為最受后代廣大讀者歡迎的宋代詩人。
詞作
蘇軾在詞的創作上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就一種文體自身的發展而言,蘇詞的歷史性貢獻又超過了蘇文和蘇詩。蘇軾繼柳永之后,對詞體進行了全面的改革,最終突破了詞為“艷科”的傳統格局,提高了詞的文學地位,使詞從音樂的附屬品轉變為一種獨立的抒情詩體,從根本上改變了詞史的發展方向。
蘇軾小像蘇軾對詞的變革,基于他詩詞一體的詞學觀念和“自成一家”的創作主張。自晚唐、五代以來,詞一直被視為“小道”。柳永雖然一生專力寫詞,推進了詞體的發展,但卻未能提高詞的文學地位。而蘇軾首先在理論上破除了詩尊詞卑的觀念。他認為詩詞同源,本屬一體,詞“為詩之苗裔”,詩與詞雖有外在形式上的差別,但它們的藝術本質和表現功能應是一致的。因此他常常將詩與詞相提并論,由于他從文體觀念上將詞提高到與詩同等的地位,這就為詞向詩風靠攏、實現詞與詩的相互溝通滲透提供了理論依據。
為了使詞的美學品位真正能與詩并駕齊驅,蘇軾還提出了詞須“自是一家”的創作主張。此處的“自是一家”之說,是針對不同于柳永詞的“風味”而提出的,其內涵包括:追求壯美的風格和闊大的意境,詞品應與人品相一致,作詞應像寫詩一樣,抒發自我的真實性情和獨特的人生感受。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其文如其為人”(《答張文潛縣丞書》),在詞的創作上自成一家。蘇軾一向以文章氣節并重,在文學上則反對步人后塵,因而他不滿意秦觀“學柳七作詞”而缺乏“氣格”。
擴大詞的表現功能,開拓詞境,是蘇軾改革詞體的主要方向。他將傳統的表現女性化的柔情之詞為擴展為表現男性化的豪情之詞,將傳統上只表現愛情之詞擴展為表現性情之詞,使詞像詩一樣可以充分表現作者的性情懷抱和人格個性。蘇軾讓充滿進取精神、胸懷遠大理想、富有激情和生命力的仁人志士昂首走入詞世界,改變了詞作原有的柔軟情調,開啟了南宋辛派詞人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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