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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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1
一、20xx年秋季入托、入學查驗時間安排:
1查驗工作20xx年9月1日起,9月30日結束,需要查驗第十小學校、機關幼兒園、婦聯幼兒園、新華幼兒園。
2 9月1至9日:準備階段。準備、印制、發放查驗表冊。召開學校、幼托機構查驗工作培訓會。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宣傳。9月10日至20日,預防接種證查驗階段。各幼托機構、學校收集本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對照印發的免疫程序和應種針次,逐一核對,并按要求填入相應的表冊內。同時對無接種證的或未完成疫苗免疫針次的兒童,填寫、發放通知單。
3 9月20至30日,統計報表階段:統計查驗結果,匯總、報告統計表。
二、查驗工作
我單位配合學校根據下發的查驗通知要求,逐一核對每位新生的接種記錄并登記造冊,再統計本校每位新生各種疫苗接種情況,重點統計各種疫苗已種和本次應種數據,并實施補種。
三、補種(證)工作:
(一)補種原則:按照國家擴大免疫規劃規定的程序和疫苗,對漏種的疫苗進行補種。免疫規劃規定的疫苗實行免費接種,需自愿接種二類疫苗的,經家長同意后,可自費接種二類疫苗:如流腦4價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兒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進行補種;
2、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序規定劑次的兒童,只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3月齡-6歲兒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聯合疫苗,7-11歲使用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12歲以上兒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4歲以下兒童未達到3劑次(含強化免疫等)的應補種完成3劑次。4歲以上兒童未達到4劑次(含強化免疫等)的應補種完成4劑次;
5、未完成2劑次麻疹減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兒童,應補滿至2劑次;按國家擴大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規定,第二針含麻制劑
加強使用麻腮或麻腮風聯合疫苗,20xx年以前出生的兒童需自費接種。
6、如需補種多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兩種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時接種。兩種減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則接種注射時間應至少間隔4周。嚴禁將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種。
7、特別強調,應加強流腦A+C和白破二聯及含麻制劑的補種。
(二)補種對象:玉溪轄區范圍內各幼托機構、小學內未完成免疫程序規定針次或無接種證的兒童。
(三)補種時間: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補種方式: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的情況下,原則上以定時、定點接種為主。各幼兒園、學校要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種環境,確保查漏補種安全。
(五)補種實施:由我單位對所在轄區的學校及幼托機構實施。
四、補證:
1、原則:在初始建卡建證原接種單位補辦卡證
2、接種記錄:以原始檔案(接種卡)記錄為準,無原始記錄的,可以家長回憶的做為接種記錄,家長不能準確捆接種時間的,識為未種,可以補辦空白接種證,再按預約時間補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
五、工作總結
在預防接種證查結束后,完成各種資料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和資料上報工作。做好資料的歸檔保存備查。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2
為做好學校傳染病預防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要求,對入學新生(包括學期中轉入及暫時借讀的學生)實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制度。
一、查驗方法
1、在新生入學報名時,學校在辦理相關報名手續時,要求新生家長或監護人出示該新生的預防接種證或有效接種證明。驗證時根據接種證上的接種記錄,認真逐項填寫附表。如學生的《預防接種證》已遺失,應盡快到原來的預防接種單位根據其預防接種信息補辦《預防接種證》。如果學生是外地來的,應出示原籍辦理的《預防接種證》。
2、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完成相應疫苗接種或接種記錄不完整、不真實或無預防接種證的兒童,將出具書面補種(補證)通知發放給兒童家長或監護人,通知并督促家長或監護人,帶學生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或到原接種單位(發證單位)補證。在完成工作1周內將無證或未完成相關疫苗接種學生的名單向當地的接種單位進行報告。
3、兒童在完成補種(補證)后,將補發的接種證或補種完成的接種證交學校驗證登記。對于不能及時補證或補種的學生,應督促學生家長盡快完成補證、補種。
4、完成新生入學驗證工作后,學校建立專門資料管理檔案,存檔備查。
二、查驗原則
國家規定在16歲內應完成接種的疫苗共8種(包括基礎免疫和加強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種1針,乙肝疫苗3針,脊髓灰質炎糖丸4次,百白破4針,百白破2針,麻疹疫苗2針,乙腦疫苗4針,流腦4針。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3
新生入學接種證查驗制度
為進一步依法實施新生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加強學校的傳染病控制,保護學生身體健康,根據省衛生廳、教育廳《山東省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實施方案》,從20xx年起,每年秋季入學時,對新入學或轉學的學生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按要求及時進行查驗預防接種證和疫苗補種工作,以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防止傳染病在學校的暴發與流行。
一、查驗接種證工作程序
(一)學校必須在秋季入學時依法對新生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在報名須知上要求新生監護人提供新生的預防接種證接受查驗,以辦理入學手續。新生接種證遺失的.,請其到區衛生院防保站補辦接種證后才予以辦理入學手續。
(二)學校須在學生入學時按要求查驗預防接種證,將其接種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學、入托兒童免疫狀況登記表一覽表》,將學生免疫狀況填寫入一覽表相應欄目,查對各疫苗免疫劑次和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斷是否完成全部規定劑次的疫苗接種。對已全程完成接種的學生將預防接種證復印件歸入學生健康檔案,納入學籍管理。查驗完畢《預防接種證》應交還學生監護人保存。
(三)學校發現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的新生,應將其接種信息填入《未完成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兒童登記表》,其中一份于30日內送達區衛生院,同時填寫《補種通知書》,并督促監護人攜帶學生持通知書到區衛生院進行補種。在學生補種或補證后復驗。
二、職責分工
(一)學校憑預防接種證入學工作列入評估考核內容并開展定期檢查。協助區衛生院落實有關預防接種工作,確保學校查驗接種證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學校補種學生較多時,容許接種單位進入學校開設臨時接種點(利用空閑教室)。
(二)學校負責漏種學生補種工作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未接種同學開展補種和補證情況進行檢查。配合教育局對學生開展查驗工作督導檢查。
(三)學校負責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的具體實施,將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納入常規業務工作范圍,建立健全有關管理制度,加強日常性檢查,指定專人負責查驗接種證工作。負責健立學生預防接種證檔案并納入學籍管理。查驗完畢《預防接種證》應交還學生監護人保存。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4
為認真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進一步加強在校在園學生計劃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兒童疫苗免疫接種率,防止疫苗針對傳染病在托幼機構和學校的發生流行,建立入學新生的查驗預防接種證制度。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后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
1、做好入學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發現未種、漏種兒童要認真做好登記,并于開學后一周內向所在地預防接種門診報告未種、漏種兒童名單,配合預防接種門診督促其監護人及時到指定的預防接種門診補種。
2、查證時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完成相應疫苗接種或接種記錄不完整、不真實或無《預防接種證》的幼兒應及時將書面補種(補證)通知發放給幼兒家長或監護人,并督促家長或監護人帶幼兒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或到原接種單位(原發證單位)補證。
3、嚴把入口關,及時發現漏種幼兒,確保在園幼兒免疫接種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實保證我園幼兒的身體健康將起到積極作用。
4、對于漏種疫苗種類或針次較多,不能及時完成補種的幼兒,應協助接種單位督促家長或監護人盡快完成補種。
5、加強規范化管理和監督檢查,促進該制度的不斷完善。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5
根據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入學入托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通知》、鄂教體【20xx】4號文件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學時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我校現制定工作計劃如下:
一、目的
1、及時發現無接種證、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兒童,通過補證、補種,提高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2、加強與衛生部門的配合和合作,指導并促進學校和入托機構免疫預防相關工作。
3、進一步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廣大兒童家長對免疫規劃工作的認識和依法、自覺接受預防接種的意識。
二、查驗范圍、對象及內容
1、查驗范圍
接官鄉中心小學。
2、查驗對象
(1)所有新報名入托、入學兒童。
(2)各學年期間接受的轉托(學)兒童和暫時借托、借讀兒童。
3、查驗內容
(1)兒童有無預防接種證。
(2)是否按照《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規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規劃疫苗的'全程接種。
三、培訓宣傳
培訓內容為: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種類及其免疫程序、預防接種證查驗、登記報表填寫、查驗結果報告(報告機構、時限、內容等)、漏種兒童補種等具體內容和要求。充分利用多種形式向學生及家長宣傳預防接種的意義和有關知識;應當將查驗預防接種證納入兒童入托入學報名程序,在報名須知中明確告知查驗預防接種證的要求。
四、工作實施
1、在兒童入托、入學報名時,要求其家長按照要求,提交預防接種證。
2、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到人,始終參與到入托、入學兒童接種證查驗工作之中。同時指定專人負責預防接種證的查驗。
3、查驗信息:按照要求對預防接種證進行查驗、登記、上報。過程中發現的所有未接種和未全程接種的兒童,通知家長到托幼機構(學校)所在的轄區的接種點進行補證、補種;疫苗補種信息要及時上卡上證。
五、督導評估
學校組織專班對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和漏種兒童補種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落實保障措施,確保預防接種各項措施的實施,并及時將查驗工作完成數據統計匯總上報教育學區、衛生院。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6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轄區內兒童預防接種情況,確保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提高適齡兒童疫苗接種的及時性和完整性。
規范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體系,實現預防接種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
增強學校、托幼機構及家長對預防接種重要性的認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兒童預防接種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工作內容
前期準備
成立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成員職責,制定詳細的查驗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組織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培訓,對參與查驗工作的學校衛生老師、托幼機構保健人員及衛生院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內容包括疫苗種類、免疫程序、查驗方法、信息登記與報告等。
準備查驗工作所需的各類表格、資料,如《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登記表》《漏種兒童補種通知單》等,并確保相關信息系統正常運行。
查驗實施
要求學校、托幼機構在新生入學(園)時,統一收集兒童預防接種證,按照免疫程序逐一核對兒童疫苗接種記錄,詳細登記已接種和未接種疫苗信息。
對于在園(校)兒童,每學年定期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重點檢查新入園(校)兒童及漏種疫苗兒童的'補種情況。
衛生院安排專業人員對學校、托幼機構的查驗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隨機抽查部分兒童的預防接種證,確保查驗工作的準確性和規范性。
補種與追蹤
對查驗中發現的漏種兒童,由學校、托幼機構及時發放《漏種兒童補種通知單》,告知家長補種疫苗的種類、時間和地點。
衛生院按照補種通知單的要求,為漏種兒童提供及時、規范的補種服務,并做好補種記錄。
建立漏種兒童補種追蹤機制,定期對未及時補種的兒童進行電話或上門追蹤,督促家長帶兒童完成補種,確保補種工作落實到位。
信息匯總與上報
學校、托幼機構在查驗工作結束后,及時將查驗結果進行匯總,填寫《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情況匯總表》,上報至當地衛生院。
衛生院負責收集、審核轄區內各學校、托幼機構的查驗及補種情況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并按要求及時上報至上級疾控中心。
三、時間安排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完成工作方案制定、人員培訓及資料準備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學校、托幼機構開展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衛生院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對漏種兒童開展補種工作,并進行追蹤管理。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完成信息匯總與上報工作,對查驗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四、保障措施
組織保障:成立由教育部門、衛生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查驗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將查驗工作納入學校、托幼機構年度考核內容,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
宣傳保障:通過學校家長會、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預防接種的重要性和相關知識,提高家長的主動參與意識和配合度。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7
一、工作目標
確保轄區內所有新入學(園)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率達到 100%,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全程接種率不低于 95%,有效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
完善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學校、托幼機構與衛生院之間的信息共享,提高預防接種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強學校、托幼機構與衛生院的協作配合,形成預防接種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兒童身體健康。
二、工作內容
溝通協調
教育部門與衛生部門聯合召開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會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工作要求,建立定期溝通協調機制。
學校、托幼機構與所在地衛生院簽訂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責任書,確保工作任務層層落實。
查驗流程
新生報名時,學校、托幼機構告知家長需攜帶兒童預防接種證,并在報名現場進行初步審核,對未攜帶預防接種證的兒童,及時提醒家長補交。
正式入學(園)前,學校、托幼機構組織專人對兒童預防接種證進行全面查驗,對照免疫程序,詳細記錄兒童疫苗接種情況,對漏種兒童進行登記造冊。
查驗結束后,學校、托幼機構將查驗結果反饋給衛生院,同時將漏種兒童信息告知家長,督促家長帶兒童到衛生院補種疫苗。
信息化管理
衛生院將查驗過程中收集到的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及時錄入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確保系統數據與實際接種情況一致。
學校、托幼機構通過信息系統查詢兒童預防接種情況,及時掌握漏種兒童補種進度,對未完成補種的兒童進行再次督促。
監督檢查
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聯合成立監督檢查組,定期對學校、托幼機構的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進行督導檢查,重點檢查查驗工作的開展情況、漏種兒童補種率等。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
三、時間安排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召開工作會議,簽訂責任書,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開展新生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完成信息登記和反饋。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衛生院為漏種兒童開展補種工作,學校、托幼機構進行督促和追蹤。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進行監督檢查和工作總結,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工作有序開展。
強化培訓: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參加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查驗工作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
嚴格考核:將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納入學校、托幼機構和衛生院的績效考核體系,對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8
一、工作目標
全面提高轄區內兒童預防接種證持證率和疫苗接種率,消除免疫空白,有效預防和控制疫苗可預防傳染病在學校、托幼機構的暴發流行。
增強學校、托幼機構師生及家長的預防接種意識,普及預防接種知識,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質量控制體系,確保查驗工作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二、工作內容
宣傳動員
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目的、意義和重要性,提高公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學校、托幼機構通過舉辦預防接種知識講座、發放宣傳資料、開展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師生和家長普及預防接種知識,增強他們的預防接種意識。
查驗與登記
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學校、托幼機構對新入學(園)兒童和在園(校)兒童的預防接種證進行全面查驗,詳細記錄兒童的基本信息、疫苗接種情況及漏種疫苗種類。
對無預防接種證或預防接種證丟失的兒童,及時告知家長到衛生院補辦或查詢接種記錄。
補種與管理
衛生院根據學校、托幼機構反饋的漏種兒童信息,制定補種計劃,合理安排補種時間,優先為漏種兒童提供補種服務。
建立漏種兒童補種檔案,對補種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定期對漏種兒童進行隨訪,確保所有漏種兒童都能完成疫苗補種。
質量控制
衛生院定期對學校、托幼機構的查驗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檢查,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兒童預防接種證進行復核,及時發現和糾正查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建立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質量評估機制,對查驗工作的完成情況、數據準確性、漏種兒童補種率等指標進行綜合評估,不斷改進工作質量。
三、時間安排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開展宣傳動員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學校、托幼機構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和信息登記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衛生院組織開展漏種兒童補種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進行質量控制和工作總結,對工作進行全面評估。
四、保障措施
政策保障: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預防接種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將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納入學校、托幼機構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
資金保障:落實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宣傳、培訓、資料印刷、疫苗補種等工作的順利開展。
技術保障:加強衛生院預防接種門診建設,提高預防接種服務能力和水平,為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9
一、工作目標
實現轄區內新入學(園)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率、漏種兒童補種通知發放率均達到 100%,漏種兒童補種率不低于 90%,有效保障兒童身體健康。
規范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檔案管理,確保查驗工作資料完整、準確、可追溯。
加強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信息化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內容
檔案管理
學校、托幼機構建立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檔案,包括查驗工作方案、培訓記錄、查驗登記表、漏種兒童補種通知單、補種情況記錄等資料,做到一童一檔,分類整理,妥善保存。
衛生院建立兒童預防接種信息檔案,及時更新兒童疫苗接種記錄,確保與學校、托幼機構的信息對接一致。
信息化建設
推廣使用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學校、托幼機構與衛生院之間的信息實時共享,提高查驗工作的效率和準確性。
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漏種兒童進行短信提醒、微信推送等,及時通知家長帶兒童補種疫苗,提高補種依從性。
督導評估
教育部門和衛生部門定期聯合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督導評估,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電話隨訪等方式,對學校、托幼機構和衛生院的工作進行全面評估。
根據督導評估結果,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存在問題,制定改進措施,不斷完善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機制。
三、時間安排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完成檔案管理規范制定和信息化系統調試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開展預防接種證查驗和信息錄入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利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漏種兒童補種通知和追蹤。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進行督導評估和工作總結,對工作進行改進和完善。
四、保障措施
組織保障:成立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聯合督導組,明確各成員職責,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技術保障:加強信息化技術培訓,提高相關人員對信息系統的操作和管理能力,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經費保障:安排專項經費用于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督導評估等工作,為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計劃 10
一、工作目標
加強對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確保流動兒童與本地兒童享有同等的預防接種服務,提高流動兒童疫苗接種率。
建立健全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長效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提高公眾對預防接種的認知水平和主動參與意識,營造良好的預防接種工作社會環境。
二、工作內容
流動兒童管理
學校、托幼機構在招收流動兒童時,嚴格查驗預防接種證,對無預防接種證或接種記錄不全的兒童,及時登記上報,并協助家長到衛生院補辦或補錄接種信息。
衛生院加強對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管理,建立流動兒童預防接種臺賬,定期對流動兒童的接種情況進行排查和補種,確保流動兒童不漏種、不遲種。
部門協作
教育部門、衛生部門、公安部門、社區等建立協作機制,定期開展聯合行動,共同做好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補種工作。
各部門之間加強信息溝通與共享,及時掌握流動兒童的動態信息,為預防接種工作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持。
社會動員
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志愿者等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深入社區、家庭,宣傳預防接種知識和政策,提高家長對預防接種的重視程度。
鼓勵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預防接種工作,通過捐贈、志愿服務等方式,為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提供支持和幫助。
三、時間安排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制定流動兒童預防接種管理方案。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開展流動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和信息登記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組織開展流動兒童疫苗補種工作。
X 月 X 日 - X 月 X 日:總結工作經驗,完善長效工作機制,開展社會動員活動。
四、保障措施
政府主導:政府將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納入民生工程,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各部門資源,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部門聯動:明確各部門職責,建立健全部門間的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
社會參與: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預防接種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兒童預防接種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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