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從教課文到教語文》有感
讀《從教課文到教語文》有感1
讀吳忠豪教授的《從教課文到教語文》,從中收益頗豐,結合自己的一些教學實際,也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本書12個研究課例,瞄準的都是當下語文教師最為關心的一個個課堂熱點問題,這些問題都是由一線優秀教師在長期語文從教中最感困惑并迫切希望解決的問題,具有相當的普遍性。書中把這些問題大致分成了四類:
1、閱讀課如何用課文來教語文。
2、語文課如何選擇和確定有效的教學目標。
3、如何圍繞目標設計語文教學過程。
4、基于目標的習作教學設計。
“語文課要和課文內容分析說再見!边@個理論對于教師來還是容易接受的,但是在課堂的教學中操作起來卻不容易。而語文課究竟是教課文還是教語文,我們語文教師的認識在理論上是一致的,應該是“用課文來教語文”。然而在實際的課堂教學中,不少教師客觀上還是圍繞“教課文”設計教學過程——教學目標主要是理解課文思想內容;教學時間主要花費在課文分段解讀討論上;課文上完,學生的主要收獲是加深了些對課文故事情節或人物思想情感的理解,而“語文”能力方面似乎沒有明顯的長進。這樣的語文課可以認定是“教課文”。反之,如果學生通過課文學習,能夠明確地說出這堂課“學會”了什么語文知識或語文學習方法,在聽說讀寫能力方面接受了哪些訓練,有哪些新的收獲,這樣的語文課大致可以認定教師是在“教語文”。
崔巒老師在第七次閱讀教學研討會上給出了一個十六字方針“吃準目標,夯實基礎,指導學習,鼓勵創新。”要和內容分析式的閱讀教學說“再見!”在教學中如何有效落實,加以體現,需要我們有教學思想的轉變,更需要我們有教學智慧的積累。語文教師在課堂教學的過程中,就應該找準教學的三個點。一是傳授語文知識的`落實點,因為積累語文知識就是為增長語文能力打下基礎。語文知識就是指“字、詞、句、段、篇”的基礎知識。二是訓練語文能力的增長點,因為語文能力是學生發展之基。語文能力就是指“聽、說、讀、寫、書(寫字)”的能力。三是熏陶感染語文人文的滲透點,因為語文人文是學生發展之本。語文人文就是指語文學習的興趣、習慣、方法、態度、品質和情感。為什么說語文精神是熏陶感染而不是訓練呢?因為語文的人文性與語言文字不可割裂。語言文字是人文性的載體,人文性是語言文字的內涵。
從《教課文到教語文》這本書中,我了解到了教課文逐步過渡到教語文應該注意要依據課文合理選擇課程內容,明確這篇課文究竟要教什么。語文課程目標的選擇,要瞄準語言知識、語文方法的教學和語文能力的培養,這樣才能體現語文課程特點。要圍繞目標設計教學流程,這就要按照語文知識或方法的學習規律設計教學流程,按照“領會知識(方法)—實踐運用”的步驟組織教學。這才是“學語文”的教學流程。還要合理設計表達練習,提高語言積累的質量。理解課文語言只是學習語言的第一步,能理解但不會運用,學生積累的只是消極語言;引導學生嘗試運用,才能有效地使學生將消極語言轉化為能運用的積極語言。這樣學生語言積累的質量就能大大提高。
總之,學習是一個過程,永無止境,成長也是一個過程,永無終點。只有那些心無旁騖,始終孜孜以求的人;那些意志堅強,一直走在路上的人,才可望收獲成功的快樂。語文教學這座高山,登上高處才會風光無限,語文教學這方深潭,潛到深處才會別有洞天。
讀《從教課文到教語文》有感2
臨近開學,很多任務都集中在一起需要處理,但還是還是要擠出時間來讀書,這是給自己下達的命令。
最近一段時間一直在讀吳忠豪教授主編的《從教課文到教語文》。我個人很喜歡其中團隊磨課的篇章,選定一篇課文后,先由執教老師基于個人經驗進行第一稿教學設計。專家帶領磨課團隊對其進行點評和修改,然后完成基于團隊協作的第二稿教學設計,這第二次講課的過程中,專家團隊的每個成員都會帶著具體的任務去聽課,各司其職,量化測試指標,形成教學反思,指出存在的問題。這樣研磨的基礎上,執教教師經過修改,最終出臺基于實踐反思的第三版教學設計。這個過程不禁讓我想起了自己每次參加組內公開課的點點滴滴。在郭主任和大家的努力下,我們的每一節課都是這樣一次次研磨過來的。由此可見,好課真的是磨出來的。
在閱讀本書第一章第三節——追尋“言”“意”兼得的語文課堂的時候,對于夏老師執教的蘇教版五年級下冊《愛如茉莉》一課,我有這樣的收獲。
首先,我明確了什么是語文課堂中的“言意兼得”。經過再次閱讀和思考,我明確了言意兼得就是語言文字和課文思想內容都要讓學生有所收獲,這才是理想的語文課。
其次,這次磨課的過程不但讓夏老師受益匪淺,而且讓我們這些讀者也獲益良多。比如高年級的語文課,第一課時應該充分利用,讓它產生高效,跟第二課時要對稱起來,這一點是我在備課時經常疏忽的地方。在團隊研磨的第二稿中,我還對細節描寫這個概念有了全新的認識——細節描寫的對象是比較細小的,描寫手法是比較細膩的,但對刻畫人物形象,表現人物情感,點染環境氣氛,發展故事情節,可以起到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在圍繞本課應該教什么進行討論的時候,專家給出的看法是一堂課上完如果師生只能總結出思想內容方面有哪些新的認識體會,那么基本可以認定教師是在“教課文”;如果師生能非常清楚地總結這堂課自己在語文學習方面有什么體會或者進步,那么基本可以認定教師是在“教語文”。這就是說當一堂語文課專注于文本的內容,而不顧及內容的表達形式教學時,“言”“意”就不可兼得,語文課也就不成其為語文課了。
這里我最大的困惑是自己儲備的語言表達形式的種種相關知識很匱乏。譬如什么叫文學作品的細節描寫,什么叫煉詞煉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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