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喧嘩與騷動有感范文
初讀《喧嘩與騷動》,感覺很陌生,甚至有些吃力,故事竟然可以這樣組織的。后來才知道這種寫法叫做“意識流”。總體感覺好混亂,好糊涂啊,完全沒有章法,各種片斷,好像都莫名其妙的交織在一起。如果沒有譯者大量的注解,完全看地不知所云,但說實話,即使看了下面的注解,還是不太清楚福克納到底在這本書中要表達什么思想。我想,也許正如這題目的來源莎士比亞里的《麥克白》里說的那句話,“人生如癡人說夢,充滿著喧嘩與騷動,沒有任何意義。”這本說,也是“癡人”福克納的夢靨囈語,沒有什么意義吧。我人生沒意義,你還得活下去;讀完一本書,即使沒什么想法,也還得寫讀后感。
同一部小說,有人對作者的藝術技法條分縷析;有人從時代背景及作者的祖宗八代解構故事誕生的必然因素;有人像杜撰明星八卦一樣猜測人物的原型及可能的含沙射影;還有人拿它與別的小說做一番可有可無的比較。這幾者,當屬于職業評論家之流。而我讀小說,僅限于故事本身和語言文字。如同欣賞美人,不宜用手持手術刀的醫生的眼光;欣賞美景,不宜用科學家解釋眼睛成像的方法。那我就把自己從開始到結束,談談這本書的一些感受。。
小說的故事發生在美國南方杰弗生鎮上的康普生家,描寫了康普生家族的沒落史。這是一個曾經顯赫一時的望族,祖上出過一位州長、一位將軍。家中原來廣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敗的宅子,黑傭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爾西和她的'外孫勒斯特了。一家之長康普生先生于19xx年病逝。他在世時算是一個律師,但從不見他接洽業務。他整天醉醺醺,嘮嘮叨叨地發些憤世嫉俗的空論,把悲觀失望的情緒傳染給大兒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無病呻吟。她總感到自己受氣吃虧,實際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時時不忘南方大家閨秀的身份,以致她僅僅成了一種“身份”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為母親和妻子應有的溫情,家中沒有一個人能從她那里得到愛與溫暖。女兒凱蒂可以說是全書的中心。家族的衰落和家庭中的頹敗、冷漠氣氛,使她從一個“南方淑女”變成了輕佻放蕩的女人。凱蒂的淪落給他家庭,給她的三兄弟造成里毀滅性的影響。
第一部分是從班吉的角度來寫的,班吉是凱蒂的小弟弟,他是個先天性白癡。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歲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當于一個三歲的小孩。他沒有思維能力,腦子里只有感覺和印象,而且還分不清它們的先后,過去的事與當前的事都一起涌現在他的腦海里。所以,在他的敘事當中,常常是混亂的,敘事到一件事的時候,又會因為當中的一些事物,聯想起另一件事。如果沒有譯者的注解,我還真不知道他在講什么事。但我還好奇,譯者又是怎么知道班吉講的就是那件事,我即使聯系上下文也看不出。看來,我的智力水平真的是很低啊。但通過班吉的講敘,我還是可以了解到,班吉對姐姐凱蒂有很深的感情。
第二部分是從康普生家族的長子昆丁的角度來敘事的。他是一個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為家里買了一塊很大的地的緣故,也就是說,他能進哈佛,并不是因為他的智商,而是金錢。剛開始看這部分的時候,還有點納悶,昆丁雖沒有高智商,但他的腦子應該比班吉好很多吧。為什么他的講敘也這么不正常嗎?后來,看了一些評論,知道昆丁在講這段的時候,精神也處于極度的亢奮之中,因為他在考慮自殺的事情。想想也對,一個要自殺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從他的講敘中,我發現昆丁其實很善良,他給一個吉普賽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后來雖然被她家人誤以為是昆丁要拐賣這個小女孩,但他也沒有為他的這些善行辯解幾句。他也非常的愛他的妹妹,凱蒂失身后,他也要決定跟她的男人決斗。雖然他跟那個男人最終沒有決斗,但他因為由于對那個男人因對凱蒂的侮辱的憤恨而產生的勇氣,還是很容易看出他對凱蒂非常的在乎。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凱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還是她的貞潔?如果真的愛凱蒂,應該在凱蒂失身后,更加的關心、安慰她。而不是選擇自殺,在地獄里與她相遇。也許,這就是一個要選擇自殺的人的邏輯吧,看完這本書后,雖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還是有點慶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為我是一個正常的人,一個正常人的邏輯要明白曉得一個非正常人的思維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但寫到這里,我又有點疑問,那些“瘋子”的思維,有誰能真正懂的呢?難道是他們的同類人嗎,但“瘋子”本身都已經喪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曉得別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福克納當初寫這本書的時候,到底是想寫給誰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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